4月12日,中非经贸港与马来西亚某大型公司总经理马先生续签了“外经贸综合服务合作协议”。去年同期,中非经贸港与该马方公司签订的服务期限一年、金额约1900万美金的出口协议,其中买方信贷项下金额约1200万美金。这也成为中国信保在浙江省外贸领域的首笔“买方信贷”业务。
这次续签的协议合同内容,与去年大体一致,国内供应商出货后即期收款,不必承担债务;马方公司获得较长的还贷期限,减轻了资金压力,双方得益于“买方信贷”的优势,本次买方信贷项下合同金额提升至2000万美金。
中非经贸港总经理朱聃介绍说,“买方信贷”是一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资本性货物的出口,通过该国的出口信用担保机构,为外国进口商提供中长期的优惠贷款,具有利息低、还贷期限长等诸多特色优势,一般限于在中国采购机电产品、成套设备、且由出口国银行认可的进口商可申请贷款,并且商务合同项下进口方应支付15%的预付款,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商务合同价的80-85%。
也就是说,马方公司融资信贷资质经过中国信保和银行调查评估后,马方公司需按照实际发货金额的15%作为预付款,剩余85%的款项,由银行为马方公司提供一笔期限为三年的中长期信贷,总金额约2000万美元,用于支付该笔贸易的剩余款项,中国信保则为马方公司还贷的风险为银行提供担保。
马先生说,“团结”、“合作”、“共赢”是本次项目合作的宗旨和主题,在过去与中非经贸港合作的一年中,公司各项发货计划如期推进完成,取得了良好的效益,希望双方在新合作中继续加强沟通交流,互利互惠,共同成长。
朱聃表示,合同协议签订后,本国银行向马方公司发放优惠贷款。在买方信贷的合作模式下,供应商每出完一票,中非经贸港即刻会收到马方公司在银行的融资款项。对于出口商来说,出货后即期收款,不必承担债务,加快资金回笼周期,降低对外贸易的风险;对于进口商来说,买方信贷的优惠贷款,可以让进口商优先取得并使用货物,并分三年支付货款,既缓解了资金周转的难度,也减轻了一定的还贷压力。机电产业是台州的支柱产业,总之,买方信贷在提高出口企业竞争力,助力台州市优质制造产品“走出去”起到锦上添花的积极作用。